2021年10月22日,由文法学院知识产权基地举办的“知识产权大讲堂·地理标志保护”于学工部211会议室成功举行。我院荣幸地邀请到上海同济大学张伟君教授莅临指导。活动由我院冉华庆教授主持,与会专家、代表有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室主任孙霞、副主任曾跃兰;鑫瑞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周拥军;四川泽实律师事务所法律事业中心律师曾薇等代表出席讲座。同时,我院师生代表也积极参加讲座活动。
本次讲座活动“知识产权大讲堂·地理标志保护”的宗旨是切合我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结合当下我国法律制度体系对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分析《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地理标志保护的作用和地位。拓宽我院师生对地理标志保护的认识,培养知法、懂法、用法,紧跟时代潮流的法律人。
本次活动主要由三个环节构成,以张伟君教授讲授《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为第一个环节,借此开展由与会专家、代表以及师生交流互动的第二个环节。最后由我院冉华庆教授总结活动的主题内容。本次讲座聚焦《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地理标志保护的效果。同时兼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对地理标志平行保护的效果,以及“商标法优先适用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的影响等论题。
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由冉华庆教授主持,张伟君教授结合金堂县的地理标志产品“金堂黑山羊”“金堂羊肚菌”“金堂橄榄油”为切入点,向与会代表、师生详细地释明了在我国当下“三驾马车”并行的法律规制体系之下,“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的标志”的定性和区分。并进一步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伪造产地”“虚假宣传”“不正当的商誉利用”条款,以及《商标法》中“地理标志禁用条款”“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条款,进行比对和区分。张教授精湛的学术功底和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对相关法律规范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总结,最终得出两部法律在现行法律体制之下,对于地理标志的保护可以实行平行保护的结论。同时,张教授还列举了“波尔多”案、德国“warstein”啤酒产地纠纷案来进一步说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地理标志保护更具有基本的意义一观点,获得在场专家代表、与会师生的高度认可。
第二阶段
张教授的精彩讲座使人意犹未尽,在我院教师代表的主持之下,与会代表和师生代表与张教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譬如冉华庆院长通过调研,向张教授请教“授权主体与使用主体不一致,中介机构的定位问题”,引得出席人员深思;四川省泽实律师事务所代表曾薇则与张教授进行交流,表达了对于地理标志单独立法的殷切期望;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曾跃兰主任就目前地理标志注册的情况与事实保护情况的反差现状,向张教授请教;我院师生亦积极与张教授交流。
第三阶段
时光荏苒,如同白驹过隙,欢乐的时光总是如此的短暂。在讲座的最后,冉教授为与会专家代表和师生,认真总结了活动的内容,梳理了张教授讲座涉及到的关键知识点。同时,冉华庆教授向与会代表和师生表明了张伟君教授与我院结下的情缘以及对我院工作的支持,并代表师生向张教授致以最诚挚的欢迎和感谢。最后,与会代表、教师和学生与张教授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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