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院内部管理,按照学院2017年工作要点部署,学院将全面进行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废止。
2.制定新的规章制度。
二、工作组织
本次制度修订工作由学院院务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和督办。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规章制度清理、修订、制定工作。
三、工作安排
1.3月25-31日前,完成各职能部门规章制度目录汇总(包括现行制度和新制定制度)。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2. 4月1日-4月30日前,完成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制定。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3.5月1日-5月31日前,完成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审议稿。
责任单位:院务办公室
4.6月1日-6月20日前,审核、定稿。
责任单位:学院依法治校领导小组
5.7月1前,印发。
责任单位:院务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确保按期完成。各职能部门须按期向院务办公室提交规章制度目录汇总表及修订后的规章制度(含新制定的规章制度)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规章制度目录汇总表(纸质版本)于3月31日前提交到院办陈丹同志处,修订后的规章制度(纸质版本)于4月30前提交院办陈丹同志处。纸质版本需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电子版接收邮箱:2661648853@qq.com。
2.指派专人负责。制度建设工作是学院规范管理的基础,是依法治校的依据,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制度建设落到实处。
3.做到依法依规。制度建设必须依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要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逐项清查现行的规章制度,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做到各项制度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及前瞻性。
4.加强沟通协作。各部门在建立健全本部门各类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规章制度有交叉的部分,及时对接相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出现标准不一或是口径不一现象。要广泛听取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或建议,确保制度建设体系的统一性、广泛性。
特此通知
成都文理学院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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