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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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实习成绩评定通知

2014-03-11

各院(系):

本周是教学运行的第6周,学生毕业实习进入尾声,为了做好学生毕业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现就2014届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毕业实习成绩的评定

(一)4月18日前,学生应按规定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手册、实习鉴定表,方可参加成绩评定。

(二)实习成绩根据以下四部分内容综合评定:

1.完成实习大纲要求的情况。

2.完成实习总结。

3.遵守实习生守则,完成实习作业和日记。

4.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习成绩的考核分别采取评语与评分相结合的形式,全面、综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应实事求是地反映学生完成实习的优劣。毕业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划分。

(三)评定的等级和标准:

1.优秀

能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表现突出;能完成全部实习大纲要求的任务,实习总结内容丰富、全面、系统,能运用所学知识对某些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在实习中,能熟练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实习手册填写认真、完整;师范专业学生教学效果好,实习班主任工作成绩显著,受到指导教师和学生好评。

2.良好

能较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表现好;能完成全部实习大纲要求的任务,实习总结全面、论述正确;能较熟练地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实习手册填写认真完整;师范专业学生教学效果较好,实习班主任工作效果好。

3.中等

能遵守实习生守则,表现良好;能完成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内容,实习总结中对实习内容总结比较全面,论述基本正确;能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实习中的部分问题;实习手册填写较认真完整。师范专业学生基本能完成教学实习任务和实习班主任工作任务。

4.及格

基本能遵守实习生守则;达到实习大纲基本要求,实习总结内容有轻微的错误;基本能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实习中的少数问题;实习手册填写比较完整;师范专业学生基本能完成教学实习任务。

5.不及格

不遵守实习生守则;未达到实习大纲要求,实习总结有明显错误;不能正确回答或解释实习中所遇到的知识、技术性问题;未按要求完成实习手册;师范专业学生未按要求完成教学实习任务。

在毕业实习期间学生如发生以下几种违纪情况,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成绩降等或不及格处理。

1.未经院(系)批准私自进行实习者。

2.拒绝接受指派工作或蛊惑他人不服从者。

3.有欺诈辱骂威胁主管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名誉者。

4.以找单位为由或其它理由无故长期请假,缺课时间累计达到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者。

5.未经实习单位同意,擅自终止实习者。

6.实习期间,在单位有打架肇事者或与其职工发生矛盾,未按正常途径和手续协调处理而造成严重影响者。

7.在单位有聚赌或酗酒行为且不听劝告者。

8.有不道德行为或被单位退回者。

9.实习期间未与实习指导教师联系,实习教师多次提醒仍不交或故意拖延时间不上交实习材料者。

(四)4月25日前,各院(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组织纪律、实习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手册完成质量、实习单位意见、实习指导教师意见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实习成绩。各院(系)应根据双方指导教师评定的毕业实习成绩各占50%的比例,评定出学生毕业实习的综合成绩。但实习单位评定成绩不及格或我校指导教师评定为不及格者,综合成绩确定为不及格。

(五)本科毕业实习为10学分。实习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该学分。

(六)4月30日前,请各院(系)将学生毕业实习的成绩报教务处审定后备案。

二、毕业实习的检查与总结

(一)各院(系)应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主要检查毕业实习大纲的落实情况、实习计划的实施情况、实习进展情况、学生的实习质量、遵守纪律、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与指导质量(包括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的原始记录、对学生实习总结给予有针对性的评价及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等。

(二)各院(系)可采取学生座谈会、指导教师座谈会、走访实习单位等形式,对实习工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与不足,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本学期第16周周一至周三报教务处存档备案。总结一般应包括《毕业实习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经验体会以及建议等方面内容。

教务处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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