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自主微格教学实践的通知

2013-09-20

2011、2012级汉师学生:

根据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学生的专业特点,现组织该专业学生自主组成微格实践小组,进行校内专业实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2级汉师学生自主微格教学实践的时间为二年级和三年级四个学期, 2011级汉师学生自主微格教学实践的时间为三年级两个学期,每名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其中的一个学期参加。

2.本学期微格实践的时间安排为第6-15周,共计120学时,凡参加微格实践小组进行专业实践的学生均可申请专业实践学分,学分按实际完成学时计算,30学时计1学分,最多可计4学分。

2.凡愿意参加此次实践的学生请于10月8日前到学习委员处报名,请已在各校内岗位实践的同学暂不报名参加(如“毓秀”、“足音”、“文汇”编辑部、信联部、记者团、网编部、学校学院各部门等)。

3.微格小组名单确定后由学院办公室协调实验中心开放微格教室,并及时确定实践时间和教室,安排开展专业实践的师范专业的说课、试讲等活动。

4.请学习委员将报名学生名单用以下电子表格形式发王和芬老师邮箱16750943@qq.com

例表: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微格小组名单

序号

班级

学号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文学院

2013年9月20日

 
 

联系电话:028-61565368 学校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邮 编:6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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