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文法学院中外文学与文论教研室开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集体再学习活动

2023-12-14

2023年11月28下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教师职业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文法学院中外文学与文论教研室于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开展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集体再学习活动。教研室主任蒋瑜老师主持本次学习活动,与会人员包括教研室正副主任、各教学团队负责人和教研室专职教师。本次活动围绕如何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坚守“四个相统一”的主题,展现了我校教师迎接新时代,高校教师齐心再学习,争做新时代好老师的风采。

第一,成为“四有好老师”:作为高校青年教师,应该具备“四有”的素养。具体而言,要有政治上的坚定信仰,既要忠诚党的事业,又要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有理论上的过硬素质,不断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教育能力;有道德上的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榜样;有业务上的精湛技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切实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担任“四个引路人”:作为高校教师,要以身作则,做好“四个引路人”。首先,要成为学生的知识引路人,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索精神,引导他们走向成功之路。其次,要成为道德引路人,信守道德底线,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学生,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再次,要成为智慧引路人,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信息技术,形成科学的信息获取和创造能力。最后,要成为职业引路人,帮助学生规划就业前景,指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和价值观。

第三,坚守“四个相统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师要始终坚守“四个相统一”。即坚守思想与实践相统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坚守学科知识与创新能力相统一,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坚守学术研究与实践能力相统一,使自己的研究成果更好地应用于教学实践;坚守个人发展与公共利益相统一,为学校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活动最后,各位领导及与会教师均对本次的集体再学习进行了反思与总结,并对高校教师肩负着培养未来社会栋梁之责任达成了共识。高校教师应不断加强理论修养、增强教育能力、提高教育质量,为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才作出更大的贡献。本次主题活动取得了深化了高校教师职业行为的规范,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联系电话:028-61565368 学校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邮 编:610401

Copyright © 2022 成都文理学院 蜀ICP备11012699号-1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11/07 16: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