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监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应用法学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期末监考培训会议。应用法学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会议,应用法学教研室副主任牟杰主持会议。
会议围绕监考职责、成绩录入等关键环节展开系统培训与部署。会议强调,考生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考场严格实行“间隔一排一座”就座,考场地点确定后不得擅自变更;监考教师须提前30分钟抵达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认真检查考场环境;考试过程中应保持一前一后站位,专注履行监考职责,不得从事与监考无关的活动;如发现违纪作弊行为,须及时处理并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
会议特别指出,监考工作是维护考试公平与学院学风的重要环节。对于监考失职、瞒报舞弊等行为,学院将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按一般、严重、重大三个等级严肃处理。全体教师应以高度责任感投入监考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保障期末监考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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